Riley被發現時,全身毛球髒兮兮在路邊,身形嬌小的他必須武裝自己才能在街頭生存下去。大約兩年後他才完全信任人類,但只要有手指伸向他,雖然只是想摸摸他的頭也會被他兇,我大概被他咬了10次,還好他很小隻我才沒見血。
他對我一直懷有敵意,對我狂叫了兩天,我有點不耐煩想跟他去外頭喬一下,要不然你是想怎樣?我們成為朋友的過程很緩慢,他是個慢熱的狗狗,上回我離開時覺得下次見面他應該忘了我。
三個月後我們再次見面,他不再對我狂叫,安靜地跟前跟後,我猜不出他的心思,只是有點警戒,畢竟之前被他咬手指的陰影還在。
晚上當我熟睡時,感覺身旁有動靜,他跑到我身邊偷偷親我的嘴,我笑醒。
他還記得我,而且他很喜歡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