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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 光 簽 證 須 知
前往阿根廷觀光或探訪親友均適用觀光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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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必備文件
1. 效期六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影本(護照當場驗退)。
2. 「阿根廷旅遊許可證申請書」(請自行下載或至辦事處索取表格)一份。以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寫繕打,如無法打字,則請以大寫正楷工整填寫,字跡潦草、小寫或塗改概不受理。
3. 最近6個月內拍攝,能夠強化臉孔辯識的白色背景之兩吋正面彩色相片兩張(拍攝規格與台灣晶片護照要求相同),一張黏貼於申請 書上,另一張以迴紋針別在護照影本左上角。
4. 阿根廷來回機票影本或訂位紀錄(西班牙文或英文)。
5. 申請人名下的財力證明(三選一)-
a. 最近一個月內由金融機構開具之英文存款餘額證明。
b.存摺正本,請附上封面及最近三個月交易明細影本。
c.有效國際信用卡以及最近一期帳單之正本和影本。
*申請停留天數在1~30天,可用餘額須合美金4,500元以上;31~60天,可用餘額須合美金 9,000元以上;61~90天,可用餘額須合美金13,500元以上。
6. 以西班牙文或英文出示阿根廷當地聯絡資料(四選一)-
a. 旅遊行程和訂房紀錄。
b. 當地旅行社出具之接待證明,並詳載每日旅遊行程。
c. 搭乘郵輪者,可附船公司的登船證明和行程表。
d.親友邀請函-邀請人須在邀請函上簽名,註明雙方關係、被邀請人去阿根廷的停留時間、住宿安排和旅遊行程等,並附上有效的邀請人證件影本,例如阿根廷居留證(DNI)或護照。
7. 未滿21歲,請附英文戶籍謄本。
8.未滿14歲,且父、母親任一方或雙方均未能與申請人同行時,請附上西班牙文的旅行同意書影本,該旅行同意書需已辦妥第三國公證。
9.五人以上團體免附上述第6項,組團單位需另準備英文或西班牙文的團體大表+ 行程表+團體保信(依本辦事處格式書寫)+ 阿根廷旅行社的接團確認函。
二. 其它注意事項
1. 簽證組對外作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:00-12:00。
2. 申請人親自送件為佳,特殊情形可委託他人代送。送件人需出示有效身分證件。
※必備文件中,選擇 “6.a. 旅遊行程和訂房紀錄”自助旅遊者,必需親自送件面談,不可請人代送。
3. 本辦事處可能要求申請人面談和補充其他文件。
4. 如於審件時發現有虛偽不實內容,半年內不再受理申請。完成送件後,不受理變更資料、退費或換簽之申請。
5. 團體簽證應由OP或領隊送件,請來電(02)2757-6556預約送件時間。
6.簽證效期:發證日起三個月。例如:9月1日送件繳費,當日即為發證日,必須在有效日11月30日前使用。
7.停留天數:依核准天數簽發(最多90天)。例如:核發停留天數30天,則自第一次入境日起30天內可多次入出境。 注意每次的入境都必須是在簽證有效期內。入境後如須延長停留天數,亦可至阿根廷移民局(DNM)辦理延期。
三. 簽證程序
1. 送 件:備齊相關文件,送交本辦事處簽 證組審核通過後,憑辦事處提供的送金單到”兆豐銀行世貿分行”繳交規費,再將繳費後的送金單拿回辦事處換收據。
2. 領 件:繳費後第三個工作天,憑收據領取簽證。